根据广州市教育委员会成教办对办学的管理精神,为保障学员与学院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转班规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学员确因各种情况变化,不能就读所选班级,应于正常开课日起一个月之内到招生处办理转班手续。 1) 在第一时间内退回原学员证; 2) 扣除原所选班级课程内已正常进行的课时费(以开课日及老师授课为准),补足差价。 3) 插班生转班需扣除原所选班级课程内自插入时间起计算已进行的课时费,补足差价。 延期就读(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1)学员确因自身原因,需要延期就读所选课程,应于正常开课日起一个月之内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延期手续。退回原学员证,根据中心安排直接办理登记及注册报名手续。 2)延期自办理日起一年内有效。注:所有寒假及暑假课程从正常开课日起课程进行50%后不予办理转班或延期手续;其它所有课程从正常开课日起一个月后不予办理转班或延期手续;办理转班或延期后不得退费。新班注册开学后不得再次延期、转班。 插班规定(我院班级开学后如有相当于此班的学员可插班读,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对插入本院业余制培训班或者全日制班的学员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中级班或以上级别一般情况下学费全额收取,前面所缺课程在其它授课时间的班里补上。初级班按所剩余实际课时费收取。 2)如果中级班插班者所缺课程已懂不需要补回所缺课,依照所开课时扣除课时费(应扣课时费按原价除以总课时的单价计算)。 3)全日制日语班插班学费也按照以上两点计算。 广州市卓佛日语培训中心 2005年6月16日 |
